当前位置: 首页  组织建设  基层党组织  党务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党务部门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委员会领导下的党务部门有:党委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党校)、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离退休工作委员会等。各部门工作职责:

1、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委办公室是党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和协调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谋咨询意见或调查研究报告。

二、承担和协调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有关工作。组织安排党委主持召开的全院性会议,组织安排党委全委会(包括扩大会)、党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党群部门负责人会、总支书记例会等,办理会议通知、记录、通报等会务工作,组织草拟或准备有关会议文件。

三、督促、检查党委会决定及有关会议精神、领导批(指)示的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

四、组织草拟党委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总结,起草党代会工作报告等。编写每月学院党史大事记。

五、负责草拟党委向上级的综合报告和对全院的重要行文,并对各职能部门草拟的以党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函进行文字把关。

六、办理党内文函的收发、登记、阅批、转递、催办及重要文件的短期保管、使用工作。根据规定组织传达、传阅党内文件。负责党委和党办各类文件及资料的立卷归档。

七、经常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负责思想动态信息的归口工作,做好信息反馈的收集、整理、储存、分析、传递工作,及时向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和校领导报告重要的信息动态。

八、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校机要、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院的安全及稳定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使用党委印鉴及校内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发放、启用、回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党委负责同志名章及党委介绍信的管理与使用。

十、负责接受、转呈校内各单位向院党委的请示、报告并转达校党委负责同志的批示意见。协助信访办接待群众来访和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院办做好“院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

十一、负责安排有关党委方面的接待工作,为校党委领导做好有关后勤工作。

十二、协助党委领导做好党委系统内部和党政之间办会、办事、办文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三、做好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党性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三、检查和监督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四、严肃查办党的组织、党员和干部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人员的党纪处理意见。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六、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的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二、按照党章和上级组织的要求,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加强领导班子、干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在校党委领导下,做好处级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使用和教育等工作。做好中层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配备和换届工作。做好校、院(系、部、处)两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全校党员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五、负责全校处级干部、党的组织和党员统计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发挥组织部门在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作用,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共同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发展等工作。

七、受理干部、党员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八、加强自身建设,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统战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落实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积极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活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组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工作。

四、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学校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代表人士,团结引导爱国的信教群众,实现最广泛的团结。

六、负责联系港、澳、台属和华侨、归侨侨眷、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吸引他们为学校发展服务。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协助党委做好向党外人士通报学校工作情况,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开展统战工作的调研、宣传工作,协调全校统战工作。

十、积极开展统战理论政策研究和统战信息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工作职责

党校是在校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学校党政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校。其职责是: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校教学、研究计划和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

三、负责举办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理论研讨班,培训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

四、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党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工作计划与安排、分析办班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五、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党校自身工作特点出发,切实加强党校自身建设。

六、搞好党校与各党总支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培训的选派、管理工作。

七、在校党委及校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与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4、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校的宣传工作计划,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全校师生员工开展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

二、制定全校二级中心组、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编发理论学习材料,对全校教职工有计划地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三、协助校党委抓好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四、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五、了解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负责校内政治环境和节日环境的布置。

七、定期出版校报,拍摄制作有线电视台的校园新闻,进行广播宣传,负责宣传橱窗的图片展出宣传,指导基层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校内校外的各种信息。

八、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和有关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事迹的摄影及宣传报道。

九、负责全校刊物的管理和整顿工作,负责有关宣传、文化方面的材料审查和接待工作。

十、负责学校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学校与外界的联系,扩大学校的影响,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

5、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6、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7、离退休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在校党委领导和教委老干部处指导下,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对离休干部、退休局级干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好老干部各项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结合我校老干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切实从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好老干部。配合离、退局支部,开展支部工作和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中心,组织和发挥好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作用。加强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开展小型多样、有益身心、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政治学习和就地就近参观考察活动,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做好日常家访、慰问工作,从老干部“双高期”特点出发,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人性化关怀,为老干部排忧解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使老同志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