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10-10 浏览次数: 455

沪应院监〔2014〕3号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了通知,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现将2项通知转发至各部门。

        请各部门将2项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每位教职员工,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守教育部“六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对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廉洁从教的意识。

        附件:1、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 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教委监〔2014〕6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4年9月29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2014年9月30印发

沪教委监〔2014〕6号.pdf

教监〔2014〕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