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12-01-13 浏览次数: 324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是200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为办学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和我校关于引进人才的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学科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实验技术人员若干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术能力,身体健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2、 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 应聘人员的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硕士35周岁、博士或具有副高职务40周岁;具有正高职务50周岁、博士生导师55周岁。院士年龄不受限制。
4、 有特殊技能的工程或实验技术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5、 对于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6、 对于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

一、 2011年各岗位招聘计划
1、 教师(含辅导员):      145名
2、 行政管理人员:          20名
3、 实验技术人员:          10名

二、 招聘方式
各类岗位招聘均面向社会,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及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 招聘程序
1、 人事处于年初在中国教育在线上发布我校2011年的人才需求信息,公开招聘的专业分布和应聘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 人事处及时把招聘邮箱(pd@sit.edu.cn)内的应聘材料和直接收到的应聘材料反馈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组织面试与试讲,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同意后报人事处。
3、 人事处将相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议,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的拟引进人员,学校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4、 人事处对拟聘人员的信息同时在校园网和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办理具体的引进手续,并将拟引进(录用)人员名册报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备案。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