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1-12-14 浏览次数: 89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的通知》(教社政厅〔2002〕3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联合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试行)》(沪教委德〔2005〕24号)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做到“六个落实”,即:领导责任落实、机构设置落实、队伍建设落实、制度建设落实、工作场地落实、经费投入落实,努力把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思想政治教育与大学生心理发展规律,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工作紧密相结合,把握大学生的思想脉搏和身心发展特点,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承受各种心理压力和处理心理危机的能力,提高大学生心理调节能力,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全面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各院系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领导、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构成,同时,确定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联系人,负责落实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各班级设立大学生心理委员,负责本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进行朋辈心理辅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挂靠在学生工作处。中心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教育、咨询、科研、管理工作。各院系成立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本院系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咨询与自助、互助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知识学习与能力培养相结合;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咨询与干预相结合;坚持工作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既要帮助大学生优化心理素质,又要帮助他们培养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既要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堂教学等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共性的、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又要加强个别心理指导与咨询,有针对性地教育和引导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心理问题。

四、主要任务

根据大学生心理特点,通过心理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咨询与辅导服务,缓解心理困扰和心理压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传授心理调适方法,帮助学生树立心理保健意识,调动学生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心理自助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心理障碍以及由此引发的危机事件,维护大学生身心健康。在全校范围内努力营造关注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五、工作的途径与方法

(一)普测追踪,摸底建档

新生进入大学后的第一个学期是一个特殊的适应期,做好这一时期的工作,是新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的第一步。中心统一规划、组织、学院协助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测,确定需要关注的对象,告知各学院并附上学生名单;院系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落实对需要关注的对象进行面谈,了解情况,进行二次筛查摸底,排除学生普测时不认真等主观因素导致的结果误差,确定重点关注对象,上报中心,建议其到中心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等工作;中心对重点关注对象以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告知学生并预约反馈;根据普测结果形成测评报告,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

(二)广开渠道,大力宣传

1.营造良好的心理文化氛围

努力营造关心心理健康、提高心理素质的良好氛围。要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月、心理沙龙、心理剧场、心理影片赏析、心理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活动为载体,通过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络等传播工具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办好心理健康教育网站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平台,发挥网络宣传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方便快捷的优势,与访问学生形成互动,在动态中了解并把握我校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需求的新动向。通过开展网上心理咨询、网上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途径,注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网络化,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3.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课堂教学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使学生获取更为系统的心理健康知识,有计划地组织专兼职教师,依据个人的专业特点,每学期开设3-4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公共选修课程,使更多的学生了解自己,关注自己的心理健康,积极的完善自我。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切实解决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困扰。尤其要做好新生、应届毕业生、家庭贫困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不同群体的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有的放矢的帮助学生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

(三)多措并举,深化咨询

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有利于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以个案咨询为根本

个案咨询的水平反映了心理咨询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个案处理也是对个别学生进行最具有针对性帮助的主要工作方式。学生可以主动约见中心的咨询师,帮助解决存在的心理困惑。学生预约方式主要通过电话、邮件、网络或见面等,也可由学院、老师或家长推荐而来。中心以特定方式在全校学生中公开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资质、擅长领域以及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提供咨询的时间和地点等。在预约服务模式下开展个案咨询应遵循预约优先原则,同时要信息真实、诚信履约、优质服务。

2.以团体辅导为延展

团体心理辅导与干预是学生心理咨询的重要形式之一。小组形式的团体干预打破一对一的咨询模式,帮助团体成员宣泄消极情绪、练习沟通技巧,探索问题解决的方法。团体辅导不仅可以从互动中处理成员共同面对的问题,也可以减少物力、人力成本,提高咨询效率。

学生个体情况千差万别,但某些特性相对集中表现在一定群体中,从而成为特定群体的共性,如特贫困学生中的自卑群体、内向性格学生中的自闭群体等。针对存在共同心理困惑的学生群体,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和朋辈心理辅导活动,探索针对不同特定群体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的内在规律、方法策略和有效方式,从整体上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素质,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以其他咨询为辅助

适应不同服务对象的个性偏好,积极尝试为学生提供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成长烦恼,心理困惑。

(四)构建三级网络,做好危机预防

一级网络为学生工作部下设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由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教师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定期举办各种心理知识讲座,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有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及时评估、及时干预,跟踪咨询,并根据需要转介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等,并完善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和专业精神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通道。
二级网络是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学院其他领导、专职辅导员、班导师和任课教师组成。同时,各学院确定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落实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负责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对特殊群体重点跟踪、重点干预,做好深入细致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存在危机的学生及时、及早上报至中心,以便对其早评估、早干预、早预防。
三级网络是由各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和寝室长组成,负责在学生中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困扰的同学,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同时为心理弱势群体提供朋辈心理帮助,并协助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

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共同实施,形成了早发现、早评估、早预防、早干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立了从班级心理委员、辅导员、班导师到院(系)、中心、学校的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五)指导心理协会活动,发展朋辈心理辅导

大学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体。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是激发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自助和互助作用的重要平台,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益补充。中心可以借助“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日”(每年5月25日)和“世界心理健康日”(每年10月10日)这两个特殊的日子,积极指导和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使之以“完善自我,健康成长,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为宗旨,努力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的阵地作用,发展大学生之间的朋辈心理互助和辅导,为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繁荣校园文化做贡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整合学校教育资源,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主体,专兼聘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根据上海市教委文件精神,按照规定中心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教师,按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序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同时选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乐于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作为兼职教师,所有专兼职教师需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为全面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业务督导、学习培训和课题研究。

1. 业务督导

组织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和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辅导员,每月举办一次业务研讨会。通过研讨会的形式,对近期工作进行通报交流,对咨询案例进行分析交流,对遇到的实践问题进行研讨或同伴督导。同时,中心每年要聘请专家对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进行定期业务督导,不断促进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的业务提高和个人成长。

2.学习培训

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选派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参加学术会议、业务培训或攻读学位,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必备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能。

3.课题研究

积极组织专、兼职教师开展大学生心理特点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各院(系)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的调查研究予以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二)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培训

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在班委中设立心理委员,及时将班级同学的心理状况反映给班导师、辅导员或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每个班级。心理委员及其他学生骨干必须参加心理健康知识培训,通过集体授课、交流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使他们对同学中的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鼓励他们在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敢于创新、力争打造本学院的特色,从而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落实心理咨询场所和设施建设

心理咨询场所和设施是一所大学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结合我校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立足现实,面向未来,尽快将中心的个案咨询室,家庭治疗室,团体辅导室等场所、装修和设施配置到位。为咨询室配备必要的心理测量工具、统计分析软件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建立规范、科学的工作、管理及考核制度

规范且健全的制度是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健康发展的保证。中心要结合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发展进程和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1.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

规范的工作制度是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效果和服务质量的前提。学校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工作制度:《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试行)》、《心理委员工作制度(试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等。 

2.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列为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生工作考评体系,在相关管理制度中予以明确和细化。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团队建设规划》、《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业务交流与专业督导制度》、《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等。

3.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由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不仅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具有健康的人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跟踪、调查和考核,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经考核确实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教师应及时予以调整。

()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支持

经费支持是开展和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必要前提,学校按每年生均10元的标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心理咨询及心理辅导、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中心专兼职教师专业培训、大学生心理调研及心理危机干预等。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1年11月1日